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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办法(试行)

2010-10-15 by 音乐系 1005

 

为不断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水平与质量,培养具有科学精神、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,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设计(论文)中有所建树和创新,学院每年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院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活动,为了规范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组织管理
    1.学院教务部统一管理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工作,制定毕业设计(论文)评优工作的有关规定,根据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,确定各系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名额。
    2.学院每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应控制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%左右。
    3
.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评选工作在答辩结束后进行。评选对象应是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,在校学习期间思想品德优良,无违反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手册》中各项违纪条款的记录,且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优秀。
    4
.各系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系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选的实施细则。
  
1)申报工作由各系系主任组织。申报的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应在获得系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中选出,由各系聘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对申报的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评审,并经本系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委员会集中审议通过。
  
2)各系应于当年学院规定的上报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时间的同时,将相关材料报送院教务部。
  
3)各系应组织相关指导教师将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整理压缩成一篇3000字左右的文章(内容包括:论文题目、专业、学号、姓名、指导教师、中英文摘要、中英文关键词、正文、主要参考文献),并将压缩后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(电子版)于每年76日之前送院教务部,Email:xings@sina.com

二、申报材料
 
1)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院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表(附表1);
 
2)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推荐汇总表(附表2)。
三、评分标准

    详见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表(试行)》(附表3)。
四、奖励办法

    对于获得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,学院将颁发获奖证书;对于获得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教师,学院将按所指导的获奖学生人数发给相应的奖金(每生500元),以资鼓励。

附表1.doc

附表2.doc

附表3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