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处、各系、各教辅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我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3年清明节放假1天(4月5日)星期三,不调休。
二、有关课程调整由教务处负责安排。
三、当好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,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范工作,有异常情况早发现、早就医、早报告。如确需外出,科学佩戴口罩,倡导简约、文明、安全的祭祀方式。
四、加强值班,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,节日期间有值班安排的部门将清明节值班表与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于4月4日16:00前报送党政办公室(唐老师:83769360;邮箱地址:zcxyxzb@126.com)。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
2023年4月3日